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可以。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是多少?需要什么资料? 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需要以下资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规划部门出具的报建批复文件; 3、增设电梯的施工合同; 4、增设电梯费用的发票; 5、增设电梯费用分摊比例的协议;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 7、提取人身份证; 8、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9、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的,一共可提取多少次? 答:一次。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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